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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没有回复,抬手锁屏。坐上出租车。江城的晚风有些急,吹得人清醒,周边亮起霓虹灯。我没折返回病房,周鸣野也没问。直到回到公寓。我才得以喘息,倒在沙发上,一字一句回复宴会上朋友发来的慰问。今天的订婚宴让我成了个笑话。周鸣野毫无预兆地爽约,我拨了一百多通电话,没接通。婚纱沾上了灰尘。三个月前,我在设计稿上一笔一划勾勒出它的模样,带着对婚姻的所有期待。可现在,它安静地躺在地板上,像一团垃圾。我细致收好。闭上眼,思绪放空。周鸣野的异样,我不是完全没察觉到。他一贯只喝黑咖啡,不知何时,变成了他口中甜腻腻的奶茶。去冰,五分糖,只买这个甜度。问起来缘由,他嘴角上扬。“公司的年轻人爱喝,总得试试新口味。”去年生日。往常我们都在家里过,那次他却反常地预约了火锅店的位置,点了微辣汤底。他不爱吃辣。仅仅是微辣,他就受不了。但那次他熟练地给我调油碟,碗里的肉堆成小山。“公司的老客户带我来过这家店,很好吃,你快试试。”我失了神,只觉得店里的空调格外低。很冷。公司的客户大多都是酒局上的朋友,又有几个会把应酬约在火锅店呢。那些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疑问,终于在今天得到答案。我翻动着眼前的博文。高空餐厅,红酒杯,绚烂的烟花,不经意落入镜头的熟悉侧脸。许朝朝配文。【平凡日子的浪漫时刻。】点进她的主页。那杯周鸣野突然爱上的草莓奶茶,那间他变为回头客的火锅店,甚至那个掩盖十年刺青的字母X,大概都是他为了这个女孩做的改变。她喜欢,所以他也喜欢。门外传来钥匙的转动声。周鸣野打开灯,看见我坐在沙发上,他愣了一下。“怎么还不睡。”我声音很淡,“还早。”他拄着拐杖,一瘸一拐地走到我身旁,将我拢得更紧了些。“医生说我腿伤严重,最好住院,但是老婆。”“我好想一刻都不离开你。”我微微别过头,“去洗澡吧。”没戳破他,我之前就看了他的病历,腿部无损伤。他点头,拿着衣服进了浴室。里面放着流行音乐,高潮时他还能跟着哼几句。我突然想起曾看过的一本书上说,爱一个人大概是不由自主染上对方的痕迹。就像高中时,他可以因为我看完莎士比亚的作品集。因为我学着串完星星手链。因为我而爱上他最讨厌的英语,爱上我听的粤语老歌,在手臂上纹我的名字。到现在,我看了眼那主页上新分享的歌单。在他列表里循环播放。原来他也可以因为许朝朝,爱上他从来不听的流行音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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