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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京城,将军府。裴铭铮如愿穿上了三品统领的官服,坐稳了沈家女婿的位置。“裴铭铮,跪下给我试鞋。”内室里,沈宝珠穿着一身火红的蜀锦,脚尖轻挑,语气里满是傲慢。裴铭铮的背脊僵了一瞬,藏在袖中的拳头死死攥紧。沈宝珠当初执意要嫁他,不是因为爱慕,而是因为裴铭铮足够狠,足够上进。沈大将军需要一条咬人最凶的狗,而沈宝珠需要一个出身微贱,只能仰她鼻息生存的玩物。“怎么,当了统领,就忘了是谁把你从泥潭里拎出来的?”沈宝珠见他不支声,冷笑一声,手中的热茶劈头盖脸地泼了过去。滚烫的水顺着裴铭铮的额角流下,他一言不发,垂眸跪下,动作熟练。这一刻,他忽然想起了江以鸢。如果是江以鸢,在那雪夜寒冬里,她会捧着一碗熬得浓浓的姜汤,不顾手上的冻疮,细细地为他吹凉。她从不会叫他跪,哪怕他还是个最低等的粗使衙役时,她也会用那双会说话的眼睛告诉他:裴铭铮,你是要当大英雄的。可现在,他成了大英雄,却活得像丧家犬。入夜,裴铭铮撇下喝得酩酊大醉的沈宝珠,独自回到了统领府最偏僻的一处小院。这院子是他亲手布置的,屋里摆着最好的绣架和京城最难得的丝线,连床榻上的丝被都是江以鸢最喜欢的藕色。他曾无数次在脑海里勾勒:等他大婚坐稳了位置,就把江以鸢接到这里。他会有权有势,能给她最好的衣食,能让她再也不用在洗衫房里搓冰冷的衣服,再也不用受贵妃的闲气。他觉得,这就是他能给江以鸢最好的日子。在他看来,男人为了前程受点委屈,甚至娶个不喜欢的权贵女都是一种博弈,而江以鸢作为他的女人,理所应当在那儿等他。可现在,这院子空落落的,唯余冷风。“统领,还是没有江姑娘的消息。”心腹跪在门外,冷汗直流,“那日她是持太后宫里的放良书离去的,怕是早就远走高飞了。”“找!活要见人,死要见尸!”裴铭铮猛地摔碎了手边的玉瓶,双眼布满可怖的血丝:“她是个哑巴!离了宫,她连话都不会说,在外面怎么活?她一定在外面受尽了欺凌,甚至连口热饭都吃不上!”他自虐般地回想着江以鸢离开时的决绝。不,她一定会回来的。只要他在京城把这份荣华富贵守住了,只要他成了这京城最有权势的男人,那个走投无路的小哑巴迟早会明白,这天下除了他裴铭铮的怀里,再没她的活路。“江以鸢,你跑不远的。”裴铭铮抚摸着冰冷的绣架,眼底是一片扭曲的偏执,“等你在外面吃够了苦头,你会哭着回来求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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